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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桥有了安全锁

五华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下瓦恭村金锁桥,位于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下瓦恭村。建于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是昆明现仅存的川滇古道风雨廊桥,桥长17米,宽3.75米,南北走向,木结构平桥,桥面铺木板,桥南面有青石板铺就保留较好的古道约200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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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2月启动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覆盖摸排,发现金锁桥紧靠桥身两侧堆放柴草,桥身主体为木质,存在较大火灾隐患。排查出文物存在安全隐患后,公益诉讼办案部门第一时间与区文化和旅游局、属地街道办事处积极沟通交流,达成工作共识,及时向区文化和旅游局、属地街道办事处等负有文物保护职责的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到现场查看并现场办公,组织村组干部和村民召开会议,组织人员清除了金锁桥周边的柴堆、草堆等易燃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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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堆放的柴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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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情况和加装的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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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情况和加装的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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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情况和加装的防护栏

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区文化和旅游局拨付专项资金6000元用于金锁桥两端防护栏安装,为金锁桥装上一道“安全锁”,不仅有利于保持文物周边环境整洁,也杜绝因堆放柴草等造成消防隐患。属地街道办事处还要求社区和村民小组做好文物保护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定期对金锁桥进行安全巡查,保护好老祖宗留下来的财富,为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文物是历史瑰宝、民族根脉,却可能因监管不严、修缮不力而毁灭在当代。2019年相继颁布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检察机关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尤其是文物古迹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文物保护正式纳入公益诉讼保护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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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益诉讼圆桌会议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到由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介入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增加文物保护工作的刚性力度,提升文物保护部门威信和公信力,将更加有利于监督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各自的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共同开展好文物保护工作,同时也有助于激发全社会参与、全社会共同行动的文物保护热潮,助力五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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